李某人不是河豚

깊은 어둠 속 빛나는 별처럼
우린 어디서든 서로 알아볼 수 있어

[翔松立夏联文/07:00]盼雨来

*就是说尝试新的写法不大熟练所以显得文章有些割裂


*ooc+疼痛文学+狗血剧情+死亡预警,叠buff了属于是


*18岁学生翔X21岁纹身店老板松,6k小文,另类he



期待一些评论,写的太烂应该没人会给吧orz



上一棒@叮咚 

下一棒@见惯 







男孩踏着晚风进门,带起了门口挂着的一串风铃。这串风铃是林炜翔带来的,他从路边小摊淘来,自作主张的挂在上面了,虽然和店里的陈设相较有些格格不入,一向注重这方面的刘青松却默许了他的行为。


他撇了一眼时钟,下午两点。


又逃课?


本来想上午就走,学校的菜便宜,所以等吃了午饭就来了。


真狗。刘青松吐槽一句,接着刷手机了。





刘青松啊,遇到他纯属巧合。林炜翔面对高天亮的问题,一脸淡然的回答。




一年前,也是快要入夏,温度升高许多,白天里街上的人着夏装的越来越多,连带着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买凉皮凉粉一类的愈发多起来。


刘青松外出回店,路过这里,正思考要不要买点东西吃,看到不远处有闹事的样子,顺手靠在树荫底下粗壮的树干上,看起热闹。



“老板,来碗凉皮,不要辣再少搁点醋。”


林炜翔端着凉皮回到小板凳搭的座位时,小桌已被一群高年级的学生围住了。


其中有一人察觉到林炜翔,望向他,其余人也随着那人的目光看向林炜翔。


“三哥,就是他。”


被称为三哥的没有校服,还有半边纹身,看起来不是学生。他让开道,其余几人跟着动作,让林炜翔把碗放到桌子上,坐下来,戳开双一次性筷子,自己吃起来。


在一片诡异的静寂中,他把最后一口凉皮吸进肚子。


嘭。


头被狠狠按进碗里。那为首的抓着林炜翔的头发,把他的头从碗里提起来,酱汁流了一脸。


还好没要辣椒。


他伸手抹去眼皮上的液体。


刘青松见势头不对,收起交叉在胸前的双手,身体从树干上移开。


那人凑近林炜翔耳旁:“你爹的债,什么时候才能还清啊?林大少爷。”


接着推开林炜翔的脑袋,力气很大,他由于惯性向一边倒去,额头磕在桌角,见了红。


“你的纹身,是在我店里做的吧。”


那位“三哥”明显惊了一下,转头向身后声音的源头看去,刘青松顶着一头黄毛,手插裤兜,冷冷的看着他。


“刘少?”他诧异,接着说道,“他欠了债。”


刘青松缓缓卷起袖口:“放人。”


但没等他动手,林炜翔先有了动作。


他扶着桌沿慢慢直起身,接着站起来,在被称为三哥的人的注视下,缓缓靠近他。


紧接着猛地一拳,结结实实打在那人脸上。


“操你个小比崽子。”那人捂着脸后退几步,怒笑道,接着抡起拳头冲着他的额头就是一拳。


这一拳给林炜翔打的不轻,脑袋嗡嗡的充血,眼前的事物都有些模糊重影。


“操。”刘青松低声骂道,这小子真会给他自己找事。


“凉皮太寒酸,让他吃顿好的。”三哥冲那些学生说完,这才转刘青松。


“刘少怎么来这儿了?”


“路过。”


“好嘛,”那人一笑,“刘少好兴致。”


“他怎么?欠人钱了?”


“是……不是,他爹欠了十多万,拖了好些日子也没还上,让我们催来了。”


他耐着性子和刘青松交代,虽然刘父被上层的人处理了,还是忌惮着他的威严,再说刘父是话事人时也包庇兄弟们不少事,不好直接翻脸。


刘青松从内口袋里掏出钱包,拿出一张卡片。


“这里估摸着有两万,密码六个八,你先对付一下那边,回头让他还清。”



林炜翔醒过来,发觉自己在医院,看到那个黄毛坐在陪床的位置闭目养神,大概是他帮自己脱了身。


刘青松也发觉林炜翔醒来的动静,睁眼看过去,一脸不屑:“帮你还了两万,打算怎么报答我?”





金泰相说,林炜翔这孩子,性格挺好。




林炜翔自那天起,再没见过刘青松。出院之后好不容易寻到他的店,不知道为什么,只是想去看看他。


迈进店里,刘青松头也不抬,没什么反应。


他试探性的问了一句:“你们这……纹身多少钱。”


“不给未成年的小屁孩做,我们是遵纪守法的示范店。”说着他敲了敲墙上挂着的铁片,上面刻着“经营示范店”几个字,下面是一行小字,林炜翔有点近视,看不清,大概是注册公司的名字啥的。


“我成年了,给你看身份证不要啊。”其实没有,他刚十七,只是逗刘青松玩玩。


刘青松终于把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,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他。


眼下的乌青,凌乱的头发,脸颊还有红肿,看样子十有八九又是被打的。浓眉,厚唇,相貌浓密,个子不矮。


是林炜翔没错。


“来找我?”


是个问句,倒没多惊讶。


“那什么,”林炜翔挠挠头,“你能帮我开家长会吗?”


“管我屁事。”



当刘青松人模狗样的走进教室发现金泰相的时候,他多少带点后悔。


“哟,这不刘少吗?”金泰相率先阴阳起来。


“妈的,你怎么在这?”


“这是学校,说话文明点,”他先骂骂咧咧的嘴了一顿刘青松,“我参加我女儿的家长会啊,怎么了?”


“没什么。”刘青松估摸着林炜翔成绩不算好,没说自己的来意,打算大摆特摆混就完了。


家长按孩子的座位座,金泰相就坐在刘青松斜前的位置,刘青松在第二排,他就知道没好事。这小子一米八的个,被安排到第二排恐怕是有原因的。


拿到成绩单的时候,他脸上的笑是真的挂不住了。


除了数学近乎满分,其它成绩都是个位数或十几二十开头的两位数。


金泰相还在会后贱兮兮的凑过来瞅,看到分数大肆嘲笑了一番刘青松,说你家什么孩子怎么那么拉,随的你吧。


林炜翔。闺女口中说这人还蛮有趣,经常有一些智慧的发言惹得周围一群人笑个不停。这小孩应该挺开朗吧,除了成绩差点,没别的坏处。再说,他这数学走竞赛的话,应该会去一个挺好的学校。


金泰相把这些也一五一十的说给刘青松,倒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。这真的是林炜翔吗?


这样的孩子,真的会用如死水一样的眼神盯着自己,连一丝求救的欲望都没有吗?


“那天我来学校给我闺女填比赛的报名表,他正好也在办公室,靠着墙边站着估计犯了啥事,他也没垂头丧气,见着我还笑着对我说叔叔好呢。”


“怎么刘青松?你到底是他什么人啊?”金泰相看他有些迟疑的样子发问。


“我是他……”刘青松刚想脱口而出哥这个字,忽想到昨晚那人叮嘱的,只好勉为其难的升了个不带“爸”字的辈分,“他叔。”


果不其然,金泰相依然一顿爆笑。


“猴子能别叫了吗,吵死了。”



这确实是林炜翔嘱咐他的,他也并非满口答应下来,而是盘问过他到底是何情况才同意。


林母早逝,林父成日酗酒,夜不归宿,林炜翔一个人住在烂尾楼上,房子虽大,装修却简陋,四处漏风,只有一个角落勉强可以睡人。


那处被搁了一张沙发,上面搭着几条衣服裤子,全是校服,没别的。一旁的塑料盆里泡着几只袜子。


“你会洗袜子吗?”


“不会。”林炜翔如实答。


“你要搞点洗衣粉搓,”他踢了踢盆,水荡出来,没撒到他鞋上,但他还是下意识的闪避开,“不能这么泡着。”


林炜翔那时十七,活了十七年,几乎没有父母参与生活,能把家务干成这德行的,也就他了。


现在也依然,刘青松每次去他家,总是催着他洗衣服整理沙发,虽然刘青松断不会伸手帮他洗袜子,但他去一趟回来,还是有所成效的。





他很聪明。这是高天亮头一次和刘青松聊林炜翔时的评价。




中考学了三个月就没去成职校,数学不怎么听也能考年级前几十,稍微听一点就能拿下年一年二,这么说来,确实的。


刘青松没怎么念过书,读到高二就念不下去了,跟着父亲学点手艺谋生。


他父亲在这一片很有名,手下产业不多,只几家带门脸的店铺,但道上的人都礼让他三分。刘青松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,从小被保护的不算好,但与这些事情都隔离开了。


以至于他在父亲被带走时傻傻的觉得父亲还会回来,父亲多厉害。


再转过头,就是父亲的骨灰盒被送到自己面前。


抽泣的间隙,他听到金泰相跟他说,你爸死之前嘱咐我照看你,他把你和所有事情撇的干干净净,好好活着吧。


好好活着。



林炜翔这两天来刘青松的店里少,每次还都挂着汗,不然就累的恨不得瘫倒在沙发上直接睡死过去。刘青松问他干嘛去了,他支支吾吾回答说去外面打球。


怎么可能,连个路都走不好、四肢跟新安装一样的人,怎么可能去打球。


“我可警告你,别碰那些不三不四的人。”


“没——有——”林炜翔拖着声音,在沙发上掉了个个儿,找到舒服的姿势,又不动了。


刘青松是个随性的人,脑子一热,倚仗着自己和十四叔学的一点纹身的手艺开了店,又灵光一现给自己纹了一句“ob your heart”。当时帮林炜翔也是,这小子虽然样貌不出众,倒一时间合了自己眼缘。


林炜翔也爱自己捣鼓东西,他店里生意不多,林炜翔就每天肆无忌惮的在他店里用那些机器弄这弄那,也不知道在干什么,刘青松也就随他去了。


但他也和他的父亲一样,一直把林炜翔隔离在那些泥泞之外。


在林炜翔生日前夕,他去了林炜翔经常栖身的书店,他知道那小子在书店里一呆就是半天。


书店老板是个和蔼的老人,刘青松一身放荡不羁的打扮也没惹他受惊,只是轻轻的问他需要什么书。


他见的满口胡言乱语的人多了,猛地被人用敬称和和气气的讲话,反而有些不适应,眼神躲闪着说暂时不用。


书店不大,理论书、故事书、教辅倒是基本齐全。店里放着周杰伦的歌,其中穿插轻音乐,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木质调,角落里坐着几个学生,戴或没戴耳机,低头默默书写或阅读。落地窗透进阳光,洒在桌面、地板、书架和学生们尚且未磨去棱角的朝气的面孔上。


他在最角落的一个单座发现了几只散落的铅笔和一打厚厚的演算纸,还有几本堆在一旁的数学原理书。字迹是林炜翔的——他给林炜翔签过很多试卷,认得他的字。


想着小孩也许会窝在角落,安静的独自研读数学,从正午到火烧云的玫红映在脸上。


他心中腾盛出复杂的情感,闷在心口,堵堵的。


他不是没有见过林父,那天他去找林炜翔,听到门里传来几句争吵,于是等在外面观望了一会。


“老子他妈没那么多钱去供你搞什么破竞赛!”


“那你喝酒就有钱了吗?”


“你老子的事用不到你瞎说!”


不久,一名怒气冲冲的中年男人粗暴的打开门又摔上。男人有些过长的头发的阴翳之下,一双阴沉的眸子盯得他发毛,他不由的微微侧身让路。



“那是我父亲。”林炜翔显然还有些激动,按着太阳穴坐在沙发上。


又是死气沉沉。刘青松想。


“给你带了点西瓜,你生日去我那过。”


过生日。林炜翔从没过过生日,这一天对他来说没什么特别,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。



待到刘青松端着蛋糕插上蜡烛,他才有了些实感,被记挂着、祝福着的实感。


快许愿,我手都端累了。刘青松催促。


于是他闭眼,许下愿望,睁开眼,他看到温暖的烛光映在刘青松脸上,柔和了眉眼,就像初夏的晚风拂过人心间,夹杂着温暖的、幸福的感觉。


刘青松问他,你许了什么愿。


他一五一十的告诉刘青松,我希望你快乐平安。


刘青松愣了愣。傻逼,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。


可我就是希望你能快乐平安啊。


他真诚的望着刘青松,眼里闪烁着光。


他希望刘青松快乐一生,期盼朝阳,期盼月光,有灿烂前程,与有情人终成眷属,在尘世间获得幸福。


他聪明,却也猜不出刘青松的心。刘青松何尝不想他喜乐安康,得偿所愿,同他看朝阳,同他看月光。


在狭小的拥挤的世界里,他们彼此相依。





去看海。林炜翔和刘青松约定。




城郊有座野山,远远的就能瞧见海面,刘青松小时候来过这里几次。


两人体力都不差,说笑的爬到山顶,刘青松还特地为此行斥巨资买了两个三明治带着,最后理所应当的都进了林炜翔的肚子。


山坡不高,两人出门晚,登上山顶时落日已经和海平面交汇。橙黄色的柔光映在二人脸上,林炜翔眼中有藏不住的兴奋,扭头望向刘青松。


彼时刘青松向远方望去,是波光粼粼的海洋,打碎了夕阳,像是要把世间一切的绚烂颜色揉进揉进身体,再借晚霞梳洗妆容。


他像是在发光。如果刘青松扭头的话,就能看到,林炜翔眼中散发着光芒的自己。夕阳为他平添一层光晕,此时此刻是暖色调的主场,刘青松不管看起来再怎么不羁,加上一层柔光,柔和了许多温柔进去。


心被填的满满的,指尖蹭过,刘青松应激反应似的往后抽了一下手,警惕的看向林炜翔,可他并未注意到这些,他一向是个不注重细节的人。


海风吹过沙滩草地和山坡,掀起白色T恤的衣角,把额前的头发吹乱,这样显得刘青松更加有少年气息,不像是经历了一些事情。


多美好,好像一切烦恼都不在了。



你喜欢日出还是日落?



刘青松发问,他常常是二人中提出问题的一个,他不喜欢面对问题和选择,干脆下下手为强。当然,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除外。



日落吧。



林炜翔答。他一向觉得无所谓的,只是在一些事情上有所偏好罢了——比如刘青松。他无所谓生死,无所谓人言,无所谓命运。近些时候他才遇上刘青松,少年人的心事藏不住一举一动都表达着热烈的爱意,可他不盼望什么,他清晰的知道没有期望可言。


是不够爱吗?他明知自己没有未来,一眼就看得到头的一生有什么意思,如果碌碌此生,那我们阅读那些书籍又是作何用处。

给人希望和想象,又给人当头一棒。


刘青松相较于林炜翔是有些冷淡了。情情爱爱的事他一直不擅长,再加上这小孩心里盘算多,急着确认心意,一次又一次的把问题摆在他面前,而他起初还能耐心的回答,后来便开始逃避,转移话题,因为实在没什么话可说,他不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份不明不白的感情,那不如避而远之。他心里是什么态度,表面便是什么态度。



为什么?



夕阳之后还有星星,日出之后只有忙碌无聊的一天。





成年礼前夕,林炜翔找到刘青松,递给他一个厚厚的信封。


刘青松打开一看,全是红色票子。


“还你的,两万块整。还欠着你东西,成人礼之后找我取。”






高天亮常听林炜翔提起刘青松,所以在成年礼上对他的到来并不吃惊。




舞台的灯光打在身上有些热,林炜翔拿着奖状,笑的有些勉强。刘青松在台下坐着,看着台上小孩拘束的模样,有些令人发笑。


学校还搞了花活,让参加成年礼的学生写了一篇感想,可没告诉学生要给前来观礼的亲属。


刘青松拿到,也颇为吃惊。


这小子难得认真一回,字一笔一划不说多好看至少写工整了。


开头是一些套话,估计是老师统一给的。他耐着性子往下读。


我首先要感谢一位与我不是任何血缘关系的人——刘青松。他像是一束光照在我阴霾的世界中。我没有办法去形容他,毕竟我的语文确实不好。


林炜翔虽没想到这封信会被发到刘青松手里,但他依旧毫无波澜的看着刘青松。

他一向对这些事情无所谓。


他给了我真正的生活,我很感谢他在这几个月里的陪伴。可惜我已经是深陷泥潭,无法挣脱了。我终究会淡出他的世界,他会去过一个普通人的幸福生活,会每天睡到自然醒,然后开门工作,晚上五点打烊,或自己一人或和爱人一起散步去吃晚饭,最后迎着晚风回到家里。

我没有对这个世界的半分希望了。

如果有一天能被人看到,就把这个当做我的遗书吧。

明天,明天,从明天起,做一个幸福的人。

明天就是来世。





成年礼当晚,雨终于来了。


夏天的第一场雨来得声势浩大,林炜翔按承诺把东西留给刘青松,上面歪歪斜斜用铅笔写下他们一起做过的每一件事,每条后的小方块都被打上对勾,唯独最后一条。



“和喜欢的人一起淋一次雨”



本子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条:还你的东西。


刘青松心中有些明了,他迟缓的将纸条对折几折,放进贴身口袋确保完好妥帖。




本子上的纸被雨湿透,丢弃在天台一角,其主人不知所踪。


刘青松冷静的离开烂尾楼,回到店里。他已经湿透了。


不久,远处刺耳的警笛和几声尖叫,混着水汽传入刘青松耳中。人群脚步凌乱,红蓝交替的光芒照亮了半边天空。


他延迟的感到悲伤。或许是之前父亲的死为他的情绪做了铺垫,倒不觉得突然,甚至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

他开始回想起种种,碎片拼凑,他人生中不起眼的不过十几月的时光倒带,像是独占了他短短二十一年的人生。恍惚间看到林炜翔的书包还丢在自己的沙发上,这才意识到书包的主人永远不会回来,嬉皮笑脸的拿走书包,再蹭一口自己的小面包。


他忽觉得有液体覆上脸颊。


回忆死在立夏前夕。本子上写的最后一条,被黑色圆珠笔打上潦草的对勾。





Fin.











文中林炜翔不是舔狗!我也从没觉得339是舔狗!他始终以为刘青松是不爱自己的,可事实并不。刘青松爱林炜翔,林炜翔有着鲜活的灵魂,即便他对尘世已经失望至极,他的真诚是刘青松的世界里少有的稀罕物。而刘青松对林炜翔的爱隐秘、缄默,他爱林炜翔,所以他尊重林炜翔,得知无法扭转他心意后没有阻拦他,而是希望如此能让林炜翔从困境中解脱。


有小彩蛋,可看可不看,一段五十字独白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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